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_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释义
部分菜场仍在使用粉灯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违规“生鲜灯”是通过让灯光颜色或色温更偏向某种特定食材需要的颜色来吸引顾客,给食材做“美颜”。为了避免“生鲜灯”误导消费者,去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新规出台五个月以来,成效如何?一起来看记者在江苏南京、镇江两地的走访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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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使用“生鲜灯”不可取!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照明使用要求→菜市场、生鲜门店广泛使用“生鲜灯”作为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照明设施,以“虚假好看”的卖相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影响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2023年12月1日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销售生鲜后面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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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生鲜灯”首月效果显著 更换“生鲜灯”14545盏原标题:“禁用生鲜灯”首月效果显著更换“生鲜灯”14545盏《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实施后,吉林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以农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果蔬门店等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为重点,对可能影响消费者感官判断等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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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菜场摊位上的“美颜滤镜”!检察监督还原生鲜“本色”新民晚报讯(记者孙云)农贸市场里看着色泽饱满、水灵鲜嫩的肉类蔬果,购买回家才发现其实并不新鲜,这便是商家利用生鲜灯制造的障眼法。去年底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说完了。
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生鲜灯”乱象农贸市场、生鲜店等食用农产品销售区域,总能看到“生鲜灯”的身影,在“生鲜灯”的加持下,原本平淡无奇的蔬菜水果、肉类食品看起来更加鲜艳,刺激着消费者的购买欲,但拿回家却发现有“色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于2023说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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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鸿涛蔬菜批发店被罚款5112.5元超过了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标准指标,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蓬江区鸿涛蔬菜批发店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和《中华人民共小发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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